上京民泰事务调查中心。

    光从名字上看,这地方好像很厉害的样子。

    但实际上,这就是一家所谓的私家侦探公司。

    还是不合法的那种。

    1993年,公安部发布通知,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设各种形式的民事事务调查所、安全事务调查所等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,明令禁止的业务包括:受理民事、经济纠纷,追讨债务以及安全防范技术咨询,涉及个人隐私的调查等等。

    2002年,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调整了商标分类注册的范围,将原来的42类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扩大为45类,其中新增的允许注册类别包括提供私人保镖、侦探公司和寻人调查等“安全服务”。

    因此,许多侦探公司甚至有着正规的‘私家侦探’注册商标。

    然而……

    奇怪的地方出现了。

    国家工商总局允许注册商标,但却并不意味着国家‘私家侦探’的禁令已经解除。

    也正是因为如此,私家侦探依旧是一个不合法的行业。

    公安部之所以会明文禁止,主要就是因为私家侦探的调查很有可能触及到他人隐私,况且私家侦探提供的证据、材料等可信度偏低,甚至还存在伪造篡改的可能性。

    国家明令禁止,消费市场却有着庞大的需求。

    所以近些年来,各类冠以‘咨询公司’、‘事务调查中心’、‘事务调查所’名称的私人侦探公司越来越多。

    这些自称为公众事务调查机构的公司,其业务范围非常广泛,包括:寻人、情感忠诚调查、子女行为监护、追讨大额债务、行踪调查、信用调查、知识产权调查,以及打假维权、经济情报调查等。

    私家侦探想要完成业务,显然只能采取跟踪、盯梢、偷拍等办法,才能获取相应的证据。

    但是这样的取证手段,必然严重侵害被调查人的隐私权,甚至可能危及其他群众正常的生产、生活秩序,造成无辜者受害,因此是法律明令禁止的。

    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明确规定:偷窥、偷拍、窃听、散布他人隐私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
    正是因为惧怕公检法机关的打击,所以很多侦探公司对自身业务讳莫如深,公司地址和联系方式也经常变换,很难找到,自然显得非常神秘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作为上京首屈一指的私家侦探,冯民泰可不像一般的从业者那样低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