岁初晓一瞬失重,伸手就勾住了孟梁观的脖子,随即就又恼怒地去推他,“孟梁观你干嘛?”

    男人的大手掌住她的后脑,她如绸缎的发丝从他的指缝间滑出来,发梢擦着他的皮肤,酥酥麻麻。

    他低头看着她,眸中火势已起,烧得声音都黯哑,“晓晓,我很想你……”

    很想很想。

    无论外面怎样传说,他从来不认为自己是冷血无情的人,却也不认为自己是稍有情伤就会方寸大乱的人。

    可是,古人说相思入骨,他这次是真正体会到了那种犹如成千上万只蚂蚁在血管里,骨髓里啃食钻咬的滋味了。

    也许是以前得到的太容易,更是从来没想过会失去。

    他竟不知道,失去她会是这般滋味。

    方寸大乱,地覆天翻。

    没回来的时候他就已经在想,之前在一起是她主动的,她也因为这件事受尽了别人的冷嘲热讽和他的冷落。

    这一次,他就主动一些。

    如果她已经跟林明旭在一起了,他就是抢也要把她再抢回来。

    等见到她,她的脸,她的腰,她的一颦一笑,无一不让他血液沸腾,更加坚定了他把她重新控在身边的决心。

    她不知道,当她在阳光下那片紫色的花海里走过来的时候,看着别人落在她身上的那些惊艳的目光,他气得要命。

    那一刻他只想把她藏起来,拖进一个只有他自己知道的洞穴里面,不让太阳看见,也不让月亮窥视,没日没夜,抵死缠绵,让她的眼里心里就只有他一个。

    所以,当她把他冷落在一边,却那样安慰那只狗时,他承认,他真的起了杀心。

    他现在很庆幸,幸亏她还没有跟林明旭,否则,他真的可能会控制不住自己弄死那个姓林的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因为失而复得,内心多了太多的珍惜。

    孟梁观捧着岁初晓的脸,心里是想着这一次把她当做一朵珍贵且易折断的昙花对待,却抑制不住血管里占有欲的澎湃。

    他想珍重,一触到她柔软的唇,却又忍不住地霸道。